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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完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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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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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颁发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临床诊治指南版。在版指南中,明确强调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发病的背景复杂,尤其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致病的综合征发病性质。不仅孕妇高血压的临床表现程度和表现形式复杂,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也存在多样性。

于此基础上,本指南在强调各种风险因素识别同时,提出应重视妊娠期的临床预警信息,强化产前检查,提高早期识别和早期诊断能力,并在降压和预防抽搐等对症处理的基础上,注意各种诱发病因的诊治。本指南旨在为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的临床诊治提供指导,并扩展临床多方面诊治思路。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的基础上,更新发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版本。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新的认识,参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WHO等最新的相关指南,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的治疗方案给出了证据评价。本指南更加强调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现和早干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理。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

(1)证据等级:①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②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④Ⅱ‐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⑤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建议:①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②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③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⑤E:有相当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⑥L: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01

概述

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2.2子痫前期‐子痫03

影响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

不是每例子痫前期孕妇都存在所有的风险因素,而且,多数子痫前期见于无明显风险因素的所谓“健康”孕妇。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见表1。其中,孕妇存在的或潜在的基础内科疾病及病理状况,包括高血压病、肾脏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等为高度风险因素,既往子痫前期史、多胎妊娠和肥胖也为高度风险因素,此次妊娠孕妇存在的风险因素被认为是中度风险,低度风险是指经历过成功妊娠且无并发症者。风险人群的妊娠前检查和产前检查非常重要。04

诊断

05

处理

06

预测和预防

加强教育,提高公众对妊娠相关高血压疾病的认识;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注意识别子痫前期的高危因素;应在妊娠前、妊娠早期和对任何时期首诊的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的筛查、预测和预防。6.1注意子痫前期发病风险因素筛查妊娠前和妊娠各期产科检查首诊时都要注意临床风险因素的筛查。见表1。6.2注意预警信息和评估子痫前期的预警信息包括病理性水肿、体重过度增加、血压处于正常高限[也称为高血压前期(prehypertension):收缩压为~mmHg和(或)舒张压81~89mmHg]、血压波动(相对性血压升高)、胎儿生长受限趋势、血小板计数呈下降趋势及无原因的低蛋白血症等。对于出现的各种预警信息,需要仔细排查各种原因和予以矫正。要密切监测血压变化、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注意孕妇的自觉症状、必要时住院观察。07

分级管理

08

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年4月第55卷第4期

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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