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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片区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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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西南片区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正式开通运行,标志着西南五省(区、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启新征程、再上新台阶。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成为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机构。

本次西南片区试点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地区为重庆市全域,四川省省本级、成都、攀枝花、泸州、资阳、乐山、达州7个统筹区,云南省省本级和昆明市等16个市(州)、贵州省黔西南州。试点门诊慢特病为高血压和糖尿病两个病种。试点开通定点医疗机构家,其中四川70家。

西南五省(区、市)人员流动频繁,跨省异地就医需求大。经过几年的努力,五省(区、市)之间已实现跨省住院、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仍需参保人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垫资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苦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跨省异地居住的门诊慢特病参保群众。

为切实解决这个堵点、痛点问题,五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要求,积极探索开展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采取“病种资格参保地认定,先备案后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就医结算模式。即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特病资格由参保地认定,发生的医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行为由就医地管理。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试点地区已申请办理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如需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须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备案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就医和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简单而言,四川省试点地区符合条件并按参保地规定备案的参保人,到重庆、贵州、云南三省(市)此次公布的首批试点地区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就医医疗费用。(江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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