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黑龙江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支付标准(第二批)》已于近日出台,共涵盖种药品(个品规),结合此前发布的第一批7种药品(29个规格),在我省采购平台上已进行采购的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中直接用于降压降糖药品,其医保支付标准已全部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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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是什么,如何使用及调整?
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根据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患者负担。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和患者根据实际价格按规定比例支付。综合考虑药品价格、供应、使用、招采、政策调整等因素,由医保部门定期调整支付标准。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当独家品种的仿制药上市时,其支付标准的制定方法与调整周期也随之同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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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支付标准有什么意义?
“两病”医保支付标准的发布,是保障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水平,减轻“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利民举措,也同时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确保医疗保障机制的可持续性。
两批所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全部适用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黑医保发〔〕59号)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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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发布后,百姓得到哪些实惠?
举两个例子:
坎地沙坦酯片是应用较为广泛的治疗高血压药物,耐受性比较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浙江永宁的坎地沙坦酯片由原来的2.45元/片降为0.26元/片,支付标准为0.26元/片,按照政策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参保人原来地沙坦酯片一年需要自付元,按照现在的支付标准,现在只需要自付47.45,一年一种药品就减少近元的支出。
格列美脲是第二代磺脲类口服降糖药,临床上广泛应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与传统磺脲类药物及其它口服降糖药物相比,具有独特的双重作用机制,安全性好,一天一次,服用方便,北京北陆药业的格列美脲片由原来的0.69元/片降为0.元/片,支付标准为0.元/片,按照政策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参保人原来格列美脲片一年需要自付元,按照现在的支付标准,现在只需要自付20元,一年一种药品就减少近元的支出。
医保支付标准的发布,使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接下来,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待遇落实,切实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做好承担“两病”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两病”患者就医情况的管理,加强对参保患者、医务人员、“两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和疏导,引导门诊规范合理用药,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支付标准实施的良好氛围。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记者:于勇澜
原标题:《减轻“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我省发布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