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师收8万贿赂
自首被轻判摘要: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师张某某,2006年10月起兼任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总工程师兼防水机辆组组长,利用工作之便,多次收取贿赂达8万元。
舜讯
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师张某某,2006年10月起兼任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总工程师兼防水机辆组组长,利用工作之便,多次收取贿赂达8万元。在纪委找他谈话时,他承认了受贿事实。4日,青岛市铁路运输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张某某先后负责或参与工程给排水、环保、暖通的建设管理、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施工质量信誉评价等工作。2003年底至2008年春节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人民币,计8万元。其中,收受铁道某勘察设计院32000元,为其排水设计方案在施工中顺利实施谋取了利益;收受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胶济客运专线指挥部等单位24000元,为其在工程施工、验收、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谋取了利益;收受中铁某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胶济客运专线指挥部等单位14000元,为其在质量信誉评价等方面谋取了利益;收受武汉某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元,为其产品获得中标谋取了利益。张某某所在单位的纪委在与他谈话时,张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受贿情况,并且向公安机关自首。
青岛市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认为,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其主动投案、全部退赃、真诚悔罪等量刑情节,决定减轻处罚;最终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