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越理越少,银行难辞其咎
最近两年股市红火,很多人开始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银行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2007年被誉为理财元年,大量理财产品也将于今年陆续到期,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零收益,甚至负收益,与之前银行宣称的动辄百分之十几、二十几的收益率相差甚远,很多投资者与银行产生了争议。(2月28日《齐鲁晚报》)“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广告语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随着近年来物价的持续上涨,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理财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有财不理,不但不会获得收益,还会造成原来财产的贬值,实际上就是一种财产流失。正因为如此,投资理财产品的人,无不抱着两种期望:一是财产保值;二是财产增值。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购买理财产品保值是心理底线,增值是预期目标,如果这两个目的都无法达到,自然也就失去了理财的意义,理财者和推销理财产品的银行产生争议,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了。正如股市人人都熟知的那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购买理财产品同样有风险,同样需要谨慎,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理财者在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甚至是财产贬值后选择和银行“秋后算账”,甚至是对簿公堂呢?这其中银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其投资和收益的计算方式都很繁琐复杂,难以理解,一般的理财者根本就看不明白而只能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银行工作人员或者是为了完成银行分配的销售任务,或者是为了多卖理财产品拿提成和奖金,总是故意夸大理财产品的收益却对其中存在的风险避而不谈,给理财者一种只要买了就稳赚不赔甚至是能发大财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者自然是只看重理财产品的收益而忽视了其存在的风险,忘记了理财产品也是有亏有赚的基本常识。结果,一旦等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账面上的收益不能达到原来的心理预期或者是不赚反亏,理财者当然要找当初卖给自己产品的银行理论了。作为银行,通过出售理财产品获得收益没有错,但不能为了多卖产品就不顾理财者的资金安全和风险,更不能为了多获得收益而采取诱导甚至是欺骗的手段来让客户购买自己的理财产品。银行对理财产品要秉持客观推荐的原则,对风险尽到必要的告知责任。同时,投资者也应该清楚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出现零收益是正常现象,购买之前要有心理准备,不能抱有只赚不赔的想法,更不能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