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我局相继出台了《宜兴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宜医保发﹝﹞49号)和《关于将高血压(Ⅱ期Ⅲ期)纳入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的通知》(宜医保发﹝﹞3号),积极推进“两病”落地落实。
一、居民两病*策解读问
1、哪些人可以享受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答
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人员(不包括Ⅰ型糖尿病)。
问
2、可享受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
对通过鉴定的人员,普通门诊合规药品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元;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进入“两病”待遇的合规药品费基金支付比例为60%,登记一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元(共计元),同时登记两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元(共计元)。
问
3、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享受“居民两病”待遇?
答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至就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挂号就医;由该医疗机构约定的有资质的“两病”鉴定医生确诊,填写《宜兴市居民基本医保两病诊断证明》;将《诊断证明》交该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医院负责登记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录入。“两病”鉴定登记后,参保人员持社保卡、身份证至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享受“两病”待遇。
二、职工高血压*策解读问
1、哪些人可以享受职工高血压门诊保障待遇保障?
答
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符合高血压(Ⅱ期、Ⅲ期)诊断标准并通过慢性病鉴定的人员。
问
2、可享受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
对通过鉴定的人员,自次月起按规定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待遇。
问
3、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享受职工高血压待遇?
答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应持近一年来与申请病种有关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检查诊断报告单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医院、医院医院的医保办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每个季度末组织“市医疗保险鉴定专家组”相关人员开展鉴定。
三、小贴士1、居民两病和职工高血压年度结算限额未用完部分不累计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2、登记“两病”人员可在本市定点疗机构内直接刷卡享受待遇。因特殊原因未刷卡结算的可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凭相关资料进行自费转医保结算。
3、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居住地的二级及以下异地联网定点结算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参保地*策享受上述待遇。
主办:宜兴市医保局
承办:宜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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