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妇女出现的血压异常增高,其发病率占孕妇的5%—10%。它是早产、胎儿宫内生长延迟、胎盘早剥及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妊娠高血压具有特有的血流动力学和分子生物学基础,可给孕妇和胎儿带来巨大的风险和后遗症。
正常妊娠时,孕妇体内会发生一些适应性的生理变化。周围血管扩张、血容量增加、平均动脉压和全身血管阻力降低、心排血量增加等循环系统的变化使得诊断高血压变得异常困难。尽管有临床治疗指南可依,但在抗高血压药物的选择和用药时机方面仍无统一认识。妊娠头三个月内血压≥/mmHg可导致自然流产,在此期间降压药物也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妊娠20周以后,血压在/mmHg时应监测血压,以干预生活方式为主。若血压>/mmHg或出现靶器官受损时,需考虑药物治疗。
妊娠期用药需有明确指征,应当选用那些临床长期应用,已经证明能够耐受、不良反应不明显的降压药。在治疗药物的选择上,不仅要考虑到药物作用于母体的有效性还应考虑药物作用于胎儿的安全性。妊娠期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这两类药物已被证实能够导致胎儿畸形。根据中国高血压指南,妊娠期高血压可以选用以下五大类药物,其中甲基多巴和肼屈嗪分别是口服和静脉应用的首选药。
1中枢性降压药
此类药物首选甲基多巴,其经过长达7.5年的大规模对照研究证明对母婴安全。需要注意的是,甲基多巴可引起孕妇嗜睡和口干,罕见的还可以引起肝损害和溶血性贫血。
2β受体阻滞剂
此类药物优先考虑拉贝洛尔,在大剂量时需警惕新生儿低血糖。经过长期临床用药证明,美托洛尔缓释剂对胎儿的影响很小,也可考虑选用。此类药物中的普萘洛尔和阿替洛尔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受限,因此不推荐使用。
3钙离子通道拮抗剂
临床上使用较多的是硝苯地平缓释片,可用于妊娠早、中期患者,在医学界被广泛的认为可以在孕妇中长期使用,是甲基多巴和β受体阻滞剂的替代药物。
4血管扩张剂
此类药物首选肼屈嗪,是治疗妊娠期严重高血压有效的静脉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大剂量的肼屈嗪可以引起血压快速下降,导致孕妇低血压和胎儿窘迫。所以肼屈嗪只可以小剂量(5—10mg)的重复使用。
5噻嗪类利尿剂
虽然此类药物在妊娠过程中的使用存在争议,但利尿药的使用似乎不会影响胎儿的发育,所以在妊娠前已服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的孕妇可继续使用。妊娠期间发生全身性水肿、急性心衰或肺水肿者也可选用。如果考虑孕妇为先兆子痫时则应禁用利尿剂,因为先兆子痫的病理生理特征是心排血量下降和外周血管阻力增加而不是容量负荷过重。
选择降压药物时应注意药物降压作用不影响胎盘、胎儿血供,避免血压急剧下降或下降过低。当使用上述降压药单一治疗后血压仍控制不满意时需考虑联合用药,一般可选用硝苯地平联合拉贝洛尔或小剂量氢氯噻嗪。
现如今国家为了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全面二孩*策。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符合二胎条件的约60%以上女性是70后,如果妊娠就属于高龄产妇,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的新陈代谢发生变化,患妊娠高血压的比率比适龄孕妇高出2—4倍。这时规范妊娠高血压的药物治疗显得尤为重要,为保证母婴安全,在制定给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妊娠期药动学和药效学特点结合药品不良反应,适时适量的调整用药,以期达到治疗的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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