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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8 14:23:00
医讯医院特邀安阳地区医 http://www.bvvnow.com/jbbj/12691.html

试验简介

TQ-B治疗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单臂、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适应症:套细胞淋巴瘤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TQ-B治疗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TQ-B在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评估TQ-B与疗效、作用机制/耐药机制、安全性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主要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性别不限,年龄≥18岁;ECOG(PS)评分:0~2;预计生存期≥3个月;

3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诊断报告需包括细胞遗传学检测t(11;14)阳性和/或免疫组织化学CyclinD1高表达的证据;

4接受过至少一线且少于四线的套细胞淋巴瘤既往治疗(1≤既往治疗方案数<4),最近一次的治疗方案确认无客观缓解(治疗期间疾病稳定或疾病进展),或在治疗后确认发生疾病进展;

5经CT或MRI评估,在2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依据版Lugano标准,结内病灶长径>15mm,结外病灶长径>10mm);

6筛选期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7天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血小板(PLT)≥75×10^9/L(有淋巴瘤骨髓浸润患者≥50×10^9/L允许纳入);血红蛋白(Hb)≥80g/L;血生化检查标准: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2.5×ULN(淋巴瘤累及肝脏或胆道阻塞者,≤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7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需采用避孕措施(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主要排除标准

1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的淋巴瘤患者;

2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I3K抑制剂的治疗;

3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Ta(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T1(肿瘤浸润基膜)];

4既往存在糖尿病病史,或在筛选期空腹血糖>8.9mmol/L,或在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HbA1c)>8.5%的患者;

5既往存在间质性肺病,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史的患者(由研究者判定);

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曾接受过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者;

7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8既往治疗引起的*性反应未恢复至≤CTCAE1级者(不包括脱发;对于血液学*性,参考入选标准第6条);

9首次用药前7天内接受过系统性类固醇激素的治疗(剂量相当于10mg/日的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但以下情况除外:①允许使用局部、眼内、关节腔内、鼻内或吸入性的皮质类固醇;②允许短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予以预防(如对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状况(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型超敏反应)等;

10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系统性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患者(以先出现的时间为准);

11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射治疗;

12首次用药前4周内存在需要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者(如病*、细菌或真菌感染等);

13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未愈合的明显创伤性损伤;

14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曾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15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II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参考附件三)、未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等;

16筛选期QTcF>ms,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7筛选期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且证实7天内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者;

18筛选期流行病学检测结果显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时:HBsAg阳性且HBVDNA超出正常值上限(经抗病*治疗后降至正常值范围内者可以纳入);Anti-HCV阳性;

19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20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各参加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城市1医院冯继锋南京市2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苏航北京市3医院邱立华天津市4医院王华庆天津市5医院付蓉天津市6医院刘丽宏石家庄市7首都医科大医院张伟京北京市8医院吴重阳兰州市9医院周辉长沙市10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蔡清清广州市11中国人民解放*联勤医院白海兰州市12医院李文瑜广州市13广西医院岑洪南宁市14医院景红梅北京市15中医院石远凯北京市16医院王一西安市17医院胡凯北京市18中国医院易树华天津市19医院修冰上海市20南京大医院陈兵南京市21医院徐小红南通市22医院金正明苏州市23安徽医院夏瑞祥合肥市24医院丁凯阳合肥市25医院张蕾郑州市26医院李玉富郑州市27医院双跃荣南昌市28大连医院张阳大连市29医院方美云大连市30大连医院高亚杰大连市31医院高素君长春市32福建医院胡建达福州市33医院徐兵厦门市34医院冉学红潍坊市35医院王炳华威海市36医院邓秀芝威海市37医院王玲青岛市38医院杨瑜福州市39医院于文征滨州市40医院王春玲淮安市

以上信息来自于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欢迎患者将项目编号(标题前数字:如)、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城市及病史信息发送至我们的招募邮箱: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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