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期一”的上市几乎霸占了本周末所有的头条,有欢呼,有庆祝,当然也夹杂着一些挑战和怀疑,我们先做个吃瓜群众围观吧!继续冷静的学习国家*策,要知道高血压(尤其中年高血压)和糖尿病都是阿尔茨海默病(AD)的主要危险因素哦……
上周我们咀嚼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之相关保障措施,即本人概括的三明确一衔接。今天在把《意见》中相关的配套措施吃一吃,最后共同消化吸收。意见从医保支付/保障可及/规范管理三个方面提供了保障措施。
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策
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量换价、招采合一,对列入带量采购范围内的药品,根据集中采购中标价格确定同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根据“两病”参保患者就医和用药分布,鼓励开展按人头、按病种付费。
10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36号),正式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两个技术标准。
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
各有关部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
什么是长处方?长处方是为了避免一医院取药,卫生部门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指超过一周不超过3个月的处方,一般3个月是一个医保结算周期。
规范管理服务
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
这部分内容个人觉得提的比较宏观,强调了预防,强调了责任,强调了健康管理。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零差率的背景下,相关*策鼓励能否达到激励医疗机构及全科医生。另外,真正做到相关药品在医疗机构可及还要有很多工作要做,先做到类别可及,再完成通用名可及,最后做到品牌可及。做到前两点容易,后两点挑战不小。
XKYSPU一直是一个正向的人,积极拥抱*策和变革,唯独零加成,在此唠叨几句。
零加成:这个*策除了给患者购药减少一些支出外,一直没看到太多利好,恰有很多问题显露,很多问题会影响上述*策实施。首先,医疗机构无药品利润了,丰富药品数量的动力少了,事实上也是如此,很多医疗机构多年不开药事会引进新品,影响了药品可及;其次,院外药医院,造医院,这与引导相关处方外流相悖;最后,医药企业会面对某些医疗机构或托管方的寻租,以补偿其所失去的利润,而在这一方面恰恰是正规药品企业做不到的,容易在临床中滋生另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总体来讲,配套措施是相对比较完善的,尤其在看了相关领导答记者问的内容之后。希望相关*策尽快落地,造福更多患者,ASONEFORPATIENTS!
(灰色底色突显内容摘自国家医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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